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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國中小學實施計畫】114年「雙語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徵件須知(113/9/16開放線上申請)

發布日期:113-07-22 置頂

114年度實施計畫與徵件須知已函至各縣市政府及國立學校附設國中小學,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度實施計畫與徵件須知已函至各縣市政府及國立學校附設國中小學,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計畫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共計1年(配合國民中小學上課時間,合計執行2個學期)。

二、計畫申請期間:自113年9月16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由國民中小學至本計畫網站完成線上申請。
                               (縣市政府初審時間為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時)

三、徵件說明會:於113年8月19日(星期一) 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以線上會議形式辦理,報名連結及議程將於8月初另函通知至並於本網站公告。

**國民中小學申請計畫請特別留意經費表調整部分**

※公告函文內容如下,實施計畫詳如附檔。

教育部臺教資(三)字第1132702750號函

主旨:檢送本部「114年雙語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如附件),請轉知所屬國民中小學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雙語環境。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至9年級)為主,含私立及國立學校附設中小學(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112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全校弱勢學童比例較高者為優先)。

二、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每學期至少10週課程,每週2次,每次90分鐘,每次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含中間休息),最遲應於晚上8時30分結束,共計2個學期。每學期配對完成開課後,每次上課需為相同學童,請勿找不同學童上課,避免影響大學伴備課。

三、本計畫係採1對多學習,以5人為1組為原則。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若申請人數大於設備臺數,請縣市政府於初審時調整申請人數。申請單位需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位,各縣市所轄之國民中小學,請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

四、預訂於113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召開線上計畫說明會議,詳細議程將另行發文通知。

五、114年雙語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為期1年(12個月,約2學期),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計畫申請時間自113年9月16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填寫線上表單於雙語學伴計畫網站(https://etutor.moe.gov.tw/bd/)完成申請。

六、請各縣市政府於各國民中小學申請截止後,自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完成相關初審與推薦。請確實審查國民中小學申請表內容(申請學童數、上課電腦臺數、帶班老師數、經費等)之合理性,並於完成線上初審作業後將初審結果推薦彙整表簽章上傳及函送本部,由本部複審媒合夥伴大學簽核後通知。

七、114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八、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學伴營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謝宛蓉小姐,電話:(04)2218-1020。

檔案名稱 下載
114年雙語學伴計畫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FN.pdf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