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數位學伴計畫」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受山陀兒颱風影響,申請期限展延至113年10月14日止。
發布日期:113-10-04 置頂
一、依據本部113年8月7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2916號函賡續辦理。
二、114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為期12個月,計畫申請採取線上作業方式,原定113年10月3日(星期四)截止上傳,審酌山陀兒颱風影響,申請期限展延至10月14日(星期一)止。
三、請各縣市政府於申請截止後,自113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止,進行並完成初審結果推薦彙整表後函送本部。